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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迎接学前教育专业认证现场考察工作落下帷幕

【日期:2023-10-26 | 浏览次数:次】

10月22日至25日,在省教育评估中心张新民副主任、组长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蔡迎旗教授的带领下,教育部学前教育专业认证专家组一行六人,在三天的现场考查期间,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考查工作基本要求”,对照《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标准(学前教育)》,在审阅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以及支撑材料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举证、专家查证”方式开展工作。对照认证逻辑“主线”和“底线”的要求,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实验实训室、深度访谈、听课看课多种形式,对学前教育专业进行了全面深入地考查与分析研判。

最终,认证专家组的整体意见反馈如下:

第一,专家组认为,许昌学院学前教育专业能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地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幼儿园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体现了专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形成的特色和优势。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科研成果比较丰富;课堂教学生动活泼,教学质量高、效果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指导与服务体系比较完善且运行效果良好,有效促进了学生健康成长和“成人、成事与成才”。

第二,专家组一致认为,许昌学院学前教育专业认真领会“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围绕认证的“主线”与“底线”要求开展自评自建。

“反向设计”方面,面向地方和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与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需求,形成了学前教育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对照认证标准,修订了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了人才培养目标,目标内涵清晰明确。根据产出导向设计了较为合理的毕业要求。按照“一践行三学会”总体框架,将毕业要求确定为4个维度、8个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点,基本覆盖师范专业第二级认证标准要求,指标内涵基本明晰并有分类描述,均有对应的强支撑课程,学校和院系制定了实践教学体系和可衡量的表现性考核标准。基本上符合可教、可学、可评价的要求。课程结构符合《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跟踪对接学前教育课程改革前沿,各类课程学分比例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教育能够紧密结合,基本覆盖了毕业要求。

“正向施工”方面,学院在讨论2021年版的《人才培养方案》及修订版过程中,对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并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方式对2022届毕业生的达成情况组织了最近一次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和最近一次社会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方式,分别采取课程综合性评价结果作为该项毕业要求达成值,并基于调查问卷和学生座谈的定性评价印证定量评价结果。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总体上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底线”评价方面,专业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初步建立,开展了最近一次课程目标、毕业要求、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应用在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修订方面,对于课程目标相关能力达成起到了改进作用。

第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专任教师数量结构存在一定缺陷且队伍不稳。高级职称人才占比没有超过学校平均水平、幼儿园兼职教师未达到20%;另外,心理学、教育学、幼儿园组织与管理等学科与专业理论课程教师不足;专业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和授课教师变更较多。

2. “持续改进”运行机制不够完善,跟踪、反馈和调整不够及时有效。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毕业要求达成度、课程评价等相关调研不够深入和细致;学校和专业在持续改进运行机制的全面性、系统性、精准性方面缺乏顶层设计和细化措施;社会评价机制和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不够健全,对来自校内外的评价结果的综合分析和应用不够充分和及时。

教育学院领导班子、学前专业负责人、专业认证工作专班人员等,在第一时间接到认证专家组整体意见反馈,以及四位认证专家(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蔡迎旗教授、大连大学教育学院陈莉欣教授、洛阳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马锦华教授、西安交通大学幼儿园兀静园长)的现场反馈报告意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专业认证专家组考察报告》《专家个人考察记录表》尤其是考察重点后,及时通知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专业负责人在补充修改完善相关材料后,等待专业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的审议。(图文:杜若飞 审核:张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