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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2024-2025学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5-02-17 | 浏览次数:次】

根据《许昌学院在校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院政教〔2024〕29 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许昌学院在校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院政教〔2024〕29号)规定,特成立教育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笑涛

成员:陈荣华 刘培蕾 徐来群 凌鹏飞 张彩丽 赵学琴 崔广        

张艺蝶 程妍

二、拟接收人数

根据《许昌学院在校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院政教〔2024〕29号)第九条之规定:“原则上每个专业当年转入学生人数不超过本年度本专业学生总数的15%,转专业录取学生数不得超过公布的各专业接收计划数。”,根据我院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2024年招生计划人数

拟接收转入人数

应用心理学

87

13

小学教育

98

14

学前教育

77

11

、转专业具体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必须符合《许昌学院在校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院政教〔2024〕29号)中的转专业各项要求;

2.转专业学生需经过网上报名,填写、打印、提交网上报名生成的《许昌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3.我院在学校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后,公布各专业转专业实施方案。按照“转出无限制、转入达标准”的要求,对于申请转出的学生,依规办理转出手续。申请转入的学生,根据转专业实施方案进行考核或面试,经我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批。

(二)转专业(转入)资格及要求

1.需符合《许昌学院在校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院政教〔2024〕29号)第六条和第八条之规定

2.身体健康、对拟转入专业有浓厚的学习兴趣

3.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4.申请转入学生需提供一份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盖上转出学院的行政章;

5.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实行一票否决。

(三)转专业(转入)考核及工作流程

1.面试遴选

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需参加教育学院统一组织的考核;面试采取学生陈述、面试专家提问等方式对进入面试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精神面貌、心理健康状态、逻辑思维能力、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及学习计划等。

面试工作线下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学校统一部署后另行通知,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学生,视为主动放弃申请资格。

2.拟转入学生名单确定

按大一(大二)上学期的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占40%(百分制)和面试成绩占60%(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形成拟转入学生名单。

经我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通过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三天,接受监督和意见反馈。

3.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按学校规定时间报送教务处。按照《许昌学院在校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院政教〔2024〕29号)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之规定办理转专业手续。

4.转专业手续办理完成后,学生需提交转专业学生课程及学分认定审批表。

5.院内转专业名额和考核方式遵照以上要求进行。

6.退役复学学生,创业复学取得成果学生不受转入专业人数比例限制,需经过教育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试研究后可以优先考虑接收。

、接收申请地址

材料接收地点:文综楼1604办公室。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学校发布转专业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2月17-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联系人:老师

电话: 2968927

                          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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