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教育学院诚聘教育学、心理学博士研究生。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详见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许昌学院2020年诚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学校简介
许昌学院坐落于汉魏故都——河南省许昌市。许昌既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又是一座蓬勃发展的现代新城,郑许一体化正加速推进。许昌交通条件便利,经济基础雄厚,生态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被誉为中国花木之都、三国文化之乡、陶瓷文化之乡、腊梅文化之乡,先后获得国家文明城、国家卫生城、国家森林城、国家生态园林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等称号。
许昌学院是河南省省属本科院校,省“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单位,省首批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校园占地近3000亩,馆藏纸质图书216万册,电子图书资源丰富。学校现有教职工1565人,其中专任教师1334人,副高以上职称44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320余人。有全国优秀教师、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原学者、省特聘教授、省教学名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各类高层次优秀人才近百人。聘请院士、长江学者、千人计划专家、国家杰青、中原学者等学术领军人才在内的30余名特聘教授和兼职教授。学校现有60多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等十个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多人。
为了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实现富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建设目标,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各类高层次专业人才(《人才需求信息表》见附件一)。
二、招聘教师基本条件
(一)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二)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招聘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三)基本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学历、学位俱全)的副教授
(1)副教授年龄在45岁以下。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
2.博士后、博士研究生
(1)年龄在40岁以下。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双一流高校优先。
三、引进各类人才条件及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河南省“百人计划”人选和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具体待遇详见附件二》。
(二)学科带头人具备条件及相关待遇
具备条件:
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科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一区发表论文6篇以上(化工与材料学院(表面微纳米材料研究所)、食品与药学院(分子检测与技术装备研究所)两个学院SCI一区发表论文7篇以上,工科与其他工科条件相同);工科博士应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在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一区1篇);人文社科类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独立发表论文6篇以上,其中2篇发表在我校认定的国家级A类期刊,或3篇发表在我校认定的国家级B类以上期刊(其中至少1篇国家级A类期刊)。
2.理科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一区发表论文4篇以上(化工与材料学院(表面微纳米材料研究所)、食品与药学院(分子检测与技术装备研究所)两个学院SCI一区发表论文5篇以上,工科与其他工科条件相同);工科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二区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一区1篇);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并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独立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我校认定的国家级A类期刊发表1篇或B类期刊发表3篇。
3.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二等奖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省自然科学奖、省人文社科成果一等奖以上。
4.主持其他重大工程或应用项目,经学校专业审议通过,并经学校研究同意的。
5.有其他重大典型成果或突出贡献,并经学校研究同意的。
相关待遇:
1.住房补贴:校外购房100万元/人(购房时可以一次性借出);或者免费提供面积150㎡左右的校内住房一套。
2.安家费:70万元。安家费第一年支付一半,其余款项在5年内支付完毕。
3.科研启动费:工科50万元;理科、文科:30万元。科研启动费以项目形式资助与使用。
(三)A类博士研究生认定标准及相关待遇
认定标准:
1.理科博士应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一区期刊)(化工与材料学院(表面微纳米材料研究所)、食品与药学院(分子检测与技术装备研究所)两个学院增加SCI一区论文1篇,工科与其他工科条件相同);工科博士应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人文社科类博士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独立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1篇发表在我校认定的国家级A类或B类核心期刊)。
2.理科类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以上(化工与材料学院(表面微纳米材料研究所)、食品与药学院(分子检测与技术装备研究所)两个学院增加SCI一区论文1篇,工科与其他工科条件相同);工科类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二区发表论文1篇以上;人文社科类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并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独立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发表在我校认定的国家级A类或B类核心期刊;
3.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人文社科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限前2名);
4.主持其他重大工程或应用项目,经学校专业审议通过,并经学校研究同意的。
5.有其他重大典型成果或突出贡献,并经学校研究同意的。
相关待遇:
1.住房补贴:校外购房40万元/人(购房时可以一次性借出);或者免费提供面积100㎡左右的学校多层集资房一套。
2.安家费:40万元,副教授职称45万元,教授职称50万元。安家费第一年支付一半,其余款项在5年内支付完毕。
3.科研启动费:20万元,副教授职称25万元,教授职称30万元。科研启动费以项目形式资助与使用。
(四)B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相关待遇
基本条件:
在本学科和专业的核心期刊上,理科在SCI四区及以上期刊发表文章3篇以上(其中应有1篇发表在三区及其以上期刊),工科在SCI四区及以上期刊或EI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文科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胜任所在学科和专业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具有较强的科研和教学研究能力;教学效果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科研条件。
相关待遇:
1.住房补贴:校外购房40万元/人(购房时可以一次性借出);或者免费提供面积100㎡左右的学校多层集资房一套。
2.安家费:20万元,副教授职称25万元,教授职称30万元。安家费第一年支付一半,其余款项在5年内支付完毕。
3.科研启动费:
(1)工科:15万元,副教授职称20万元,教授职称25万元。
(2)理科、文科:10万元,副教授职称15万元,教授职称20万元。科研启动费以项目形式资助与使用。
以上论文均要求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SCI论文分区执行中科院分区标准;EI论文要求为EI期刊论文。
(五)其他待遇及要求
1.博士津贴4000元/月(按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2.博士校内享受高一级职称待遇,享受期限为5年,5年后按照实际职称聘用,享受对应工资待遇。
3.博士试用期1年,服务期10年。
4.博士后增加5万元安家费。
5.学科带头人和A类博士配偶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双证),学校按人事代理校内安排工作。
6.帮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小学、初中)问题。
7.优秀的海外博士及特别优秀的国内博士,待遇可面议。
8.化工与材料学院(表面微纳米材料研究所)、食品与药学院(分子检测与技术装备研究所)两个学院,原则上只准引进A类博士,工科除外。
9.有职称人员的业绩成果从任现职以来统计。
四、来校工作后,根据工作业绩,可享受的特殊待遇
1.316特设人才岗位待遇:被聘为“校园新锐”、“魏都学人”、“颍川学者”者,除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绩效奖励工资9-15万/年,科研经费10-50万)《详见附件三》。
2.科研奖励:学院大力实施科研激励政策,除正常的科研绩效奖励外,对于高层次科研项目和省级以上人才及团队项目,执行学校相应配套政策;对于高层次的论文、专著、发明专利和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横向科研项目给予5千元-10万元不等的奖励。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88号许昌学院人事处,邮编:461000
联系人 :李晓慧(院长)
联系电话:0374-2968758
教育学院邮箱:gpslxh@126.com
校人事处邮箱:xcxyrsc8820@126.com
请应聘者发简历至学院联系人邮箱和学校人事处邮箱各一份,简历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学校+姓名”。
高端人才、学科带头人引进不受岗位和人数限制。
本招聘计划从公开发布之日起执行。
备注:本公告参照学校2020年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学校若有新的政策出台,则依照最新标准执行。
许昌学院教育学院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