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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法 执 教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解读

【日期:2022-09-27 | 浏览次数:次】

2022年9月27日下午,我校邀请到河南师范大学刘冬梅教授为国培学员上课,教授通过解读《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向学员们介绍了教师的职业性质,法律身份,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等。

刘冬梅教授着重讲解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她对《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分析道到: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历史使命,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这是每一位教师都应该做到的。

随后,刘老师概括了教师的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待遇权、民主管理权等五项权利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等义务。


最后,刘冬梅老师提到了教师的权益保护,一是明确教师身份地位和权利义务,突出体现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公共使命担当。二是明确相关政府部门的责任,真正落实对教师合法权益的保护。三是明确教师申诉制度,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图文:王贺锋 审核:张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