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院政科2018[2]号)精神,参考第四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的成果、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夯实学科基础,突出学科优势,体现学校办学特色,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第五批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别
第五批校级重点学科的申报类别分为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群)两大类,实行分类建设和管理。
优势学科重点打造我校综合实力较强的学科,通过重点支持,努力提升我校学科优势,形成我校的学科品牌和竞争力。优势学科应聚焦学科发展前沿,服务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建设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学科高地。
特色学科(群)着力打造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应用型学科(群),通过重点支持,强化我校的学科特色和亮点。特色学科(群)应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服务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需求,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加快协同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显著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以进一步突出本校办学特色并取得高水平科技应用成果,或达到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标准为主要建设目标。
二、申报条件
(一)优势学科申报条件
1.具有较强的学科优势,发展前景好,潜力大,有望建成在我省有一定影响的学科;
2.具有若干个相对稳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
3.具有一支学术水平较高、结构稳定的学科队伍,有造诣较深、治学严谨、富有开拓精神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较强的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并形成较为合理的学术梯队;
4.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在省内本学科领域内居于较先进的地位;
5.有一定的学术交流基础和学科影响力;
6.有较完善的学科平台,仪器设备、实验场地、图书资料等能够为本学科进行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对外合作等提供必要的支撑。
(二)特色学科(群)申报条件
除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外,还需具备下述条件:
1.学科主要研究方向特色明显,并且能够科学定位,进一步突出我校办学特色和育人特色,有望在省内形成一定的竞争力;
2.相关学科具有相对完备的实践教学条件和实践教学基地,专业实践活动成果突出;
3.与有关企业或行业已建立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学研合作成果突出,能够直接服务于有关行业领域。
三、申报要求
1.每个二级学院及科研单位均须参与本轮校级重点学科的遴选工作,在所属学科范围内,积极整合学科资源,认真组织材料,至少申报一项校级重点学科。
2. 申报第五批校级重点学科时,每个学科点均需提交五个附件,其中附件1和附件2为《许昌学院第五批重点学科申报表》和《许昌学院第五批重点学科申报简况表》,由各拟申报学科点填写;附件3和附件4为《学科(学术)带头人简况表》,由拟推荐的学科(学术)带头人本人填写;附件5为《申报学科汇总表》,由学科点填写。表格中所涉及的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各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3.申报优势学科时,“学科名称”和“学科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6)填写;申报特色学科(群),“学科名称”可根据本学科点的特色自行凝练,也可根据《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附件7)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附件8),按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填写,有显著特色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学科点,可将本重点学科命名为“***学科群”。
4.每个重点学科须设3-5个学科方向,学科方向应尽可能体现优势和特色,避免以二级学科名称作为学科研究方向,每个学科方向团队成员中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成员应达到较高比例,成员人数不得少于6人。各重点学科须推荐学科带头人1名,每个学科方向团队应推荐学术带头人1名,所推荐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应符合《许昌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见附件9)的相关要求。
5.学校现有省级重点学科纳入第五批重点学科进行申报,其中,现有专业硕士培育点应申报“特色学科(群)”类别。建议材料与化工学院以“材料与化工学科群”为学科名称进行申报,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与信息工程学院共同以“电子信息学科群”为学科名称进行申报,体育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分别以专业硕士学位名称进行申报。原则上现有各专业硕士培育点研究方向名称及团队成员维持不变,由于发展需要确需新增学科方向的,各培育点可按要求另外组建团队,申请新的方向。
6. 申报学科应在全校范围内积极进行学科交叉和资源整合,明确研究方向并组建学科团队。每个学科成员原则上不允许同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科,确需重复的,其成果严禁在不同学科重复使用。
7.各申报学科在查阅资料、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至少组织一次校内外专家论证会,对学科研究方向、团队建设以及未来学科发展规划进行充分论证和研讨。
四、评审程序
1.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相关申报材料,院长签署意见后报学科建设办公室。
2.学科建设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推荐立项建设学科名单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3.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立项建设学科名单,报请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发文公布。
五、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
附件1-5纸质材料一式6份,相关支撑材料一式1份,于2020年5月29日17:00前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531房间,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xueke@xcu.edu.cn。
联系人:沈会焘 郭卫芸
电 话:2968659 2998026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