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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校“创先争优在行动”演讲比赛的通知

【日期:2011-10-19 | 浏览次数: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在全校营造浓厚创争氛围,引导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持“做科学发展先锋队,当学校建设排头兵”,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成为师生满意工程。经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创先争优在行动”演讲比赛,现提出比赛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和省委相关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创先争优在行动”为主题,大力宣传学校各个领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推动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为圆满完成学校2011年各项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二、参赛范围

全校教职员工及党员

三、比赛安排

1.比赛形式。演讲以“创先争优在行动”为主题,题目自拟,演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2.比赛时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11年10月中旬以前举行比赛,选出1名优秀选手,并于10月20日前将纸质演讲稿一式三份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侯刚老师(行政楼319房间,电话2968912),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zb@xcu.edu.cn。学校将遴选出部分优秀选手参加全省比赛。

3.比赛要求。紧扣主题,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表情丰富,表达生动,富有感情;语言规范,吐字清晰,表达准确;事例真实,详实生动,富有感染力。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举办“创先争优在行动”演讲比赛是充分展示和检验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成果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做好各项本职工作的有效载体。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周密安排,认真举行比赛,真正选出能代表本单位水平的1名选手参加学校的遴选。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本次比赛活动纳入创先争优活动的整体安排,在举行初赛选拔参赛人员时,要尽可能扩大参与面,确保演讲比赛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在全校营造学习先进、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

许昌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