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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5-11-04 | 浏览次数: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2015〕920号)精神,现将组织申报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化教师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师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足教师教育改革实践,借鉴国内外教师教育研究的最新成果,促进高等院校和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以及各级教科研部门的紧密结合,引导高等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的协同创新,引导高等师范教育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引导高校和中小学教师开展教师教育发展研究创新实践工作,促进广大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提升科研能力、提高教学水平、解决实际问题,逐步引导广大教师向教育实践专家转变,研究、实验、总结、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教师教育研究和创新实践成果。

二、立项数额

我校将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11项。

三、申报要求

(一)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为我校在职在岗人员,有较高的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其中,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并按要求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议会,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3.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不能超过2个项目。已承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在规定周期内尚未结项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4.高等院校实施“双导师制”中聘请的一线中小学教师,可以作为课题主持人进行申报。鼓励高等学校、中小学一线学科教师申报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

5.项目成员中必须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或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从事基础教育管理的人员参与,比例不少于40%。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

(二)研究要求

1.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主要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职前培养、新入职教育和职后的专业发展以及高等师范教育服务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领域,围绕此范围,在教师教育体制、机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以及师范生招生选拔、中小学教师培养模式、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师教育经费投入等领域开展研究,不在上述范围者将不予立项。申报项目选题内容参考《课题研究立项指南》。

2.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3.课题研究强化实践的价值取向,着力解决实践问题,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有系统翔实的文献综述,有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创新点清晰,按时呈报研究成果,确保成果质量。

四、研究期限、成果形式

(一)重点课题(含委托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一般项目和指导性立项项目原则上为1年。

(二)成果形式为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部分成果择优论证后直接应用于实践。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网址为http://jsjy.haedu.gov.cn,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各申报人员自行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申请书》必须使用申报系统里的,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9 日 )。

(二)各申报单位务于 11 月 9 日前 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一式5份)、《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含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以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各1份,按序装订成册并装袋,每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袋子的正反面分别粘贴项目申请书封面和袋内材料目录)。

联系电话:2968863

附件:课题研究立项指南和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