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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4-30 | 浏览次数:次】

各教学院部:

为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培养正直诚信、恪守学术道德的高素质人才,根据《许昌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院政教〔2014〕6号)文件精神要求,学校决定对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具体检测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我校2015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的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进行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二、检测办法

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操作流程与去年相同。即由各教学院安排操作,指导教师通过学院设定的学生账户,将学生毕业论文电子文档输入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教务处对各学院、教师和学生的检测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控。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三、学院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对本院的检测工作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处理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检测工作结束后,下载本学院所有学生的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的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及时报送教务处。

3、对于没有“通过”检测的学生,要根据《许昌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院政教〔2014〕6号)有关规定,写出处理意见,并履行相关手续,届时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四、其它要求

1、在论文(设计)检测期间,教务处对各学院、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论文(设计)检测工作进行全面监控,凡发现故意漏检、代检或冒用其他人账户的,一经发现,将按论文(设计)不合格论处。

2、全校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学校将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检,一旦发现检测文档与答辩文档不一致或其他作弊行为,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将被视为不合格,并取消该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3、各学院论文(设计)检测结果的纸质和电子文档务必于5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