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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教育实习大纲(2017级)

【日期:2020-09-06 | 浏览次数:次】

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

教育实习

(Educational practice)

课程代码

142008

开课学期

第7学期

开课年级

2017

课程性质

必修

课程学分

12

课程周数

18周

开课单位

许昌学院

适用专业

学前教育

二、预期学习成果

(一)课程定位

《教育实习》是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中的专业必修课,是集中实践教学的重要一环。它是学生将专业理论知识转化为教育专业实践的一条捷径。通过实习巩固学生的专业思想,加深对幼教工作的认识,培养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儿童的思想感情,并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确定自己的教育目标和理想,努力使自己做到德才兼备,成为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能将课堂中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运用于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处理好学与用的关系,在实践中逐步将所学的知识转化为能力。通过实习,整体检验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知识和技能,为适应幼教市场需要,尽快完成从学生到幼儿教师的转变做准备,为学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奠定基础。

(二)预期学习成果

成果1:观摩大、中、小班共10节以上的教学活动课并做好听课分析。

成果2:赏析大、中、小班其他不同类别的活动课6节。

成果3:上好15节的教学活动课。

成果4:录制所在实习基地教学名师或优秀教师一节完整课。

成果5:录制一节自己上课的完整录像。

成果6:每人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教育调查报告。

(三)对毕业要求的支撑

毕业要求

学习成果

毕业要求2.1幼儿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的能力。

成果1.2.3

毕业要求2.3教育反思与专业发展的能力。

4.5.6

三、实习/实训内容与时间分配

序号

实习/实训内容

学习要求

时间分配

(天数/周数)

对应学习成果

1

第一周:校内见习


第一周

成果6

2

第二周至第十七周:观摩、听课、备课、上课、组织活动

1.观摩大、中、小班共10节以上的教学活动课并做好听课分析。

2.赏析大、中、小班其他不同类别的活动课6节。

3.上好15节的教学活动课。

4.录制所在实习基地教学名师或优秀教师一节完整课。

5.录制一节自己上课的完整录像。

第2—17周

成果1、2、3.、4、5

3

第十八周:总结

6.每人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教育调查报告。

第18周

成果6

四、实习/实训方式与方法

实习方法: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观摩、听课、备课、上课、组织教学活动。

实习指导:校内实习阶段由院内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岗前强化;校外实习阶段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其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五、实习/实训管理的基本要求

(对实习组织工作、指导教师、实习生、实习质量监控、实践条件与地点建议、实习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1. 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服从实习指导教师的统一安排和统一指挥,遵守实习期间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旅途上下车必须按规定时间集合,注意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得独自行动和在外住宿。

2.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听从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方案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实习任务。

3. 实习生应将每天实习观察的结果、实习心得收集整理,做好实习记录,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写好实习报告。对实习涉及到的保密内容,应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防止泄漏。

4.听从实习基地单位的管理,尊重实习单位工作人员,虚心向他们学习。除完成实习任务外,可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5.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安全要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机器设备、进入与实习无关的部门。

6.在实习期间,实习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由实习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损失,由实习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7.实习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原则上不得请假,遇特殊情况要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病事假天数超过实习天数1/3以上者,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六、实习报告要求

每人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教育调查报告(小四号字体、宋体、1.5倍行距,A4纸打印加封皮)

七、考核方式及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评价环节

考核/评价详细说明

所占比例(%)

1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综合考核。按实习计划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教学工作、保育工作、调查研究报告、所在实习基地教学名师或优秀教师一节完整课视频光盘;一节自己上课的完整录像(包括自我介绍、课程名称、课程目的介绍、课程内容等)等。专业考核主要内容:1.专业活动实习成绩考核评定;2.专业调查报告成绩考核评定。

基地指导教师占40%、实习基地占30%、学院指导教师占20%、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占10%。

2


主要考核依据:

1.实习鉴定表;

2.专业实习原始材料、实习调查报告;

3.检查指导老师的评价;

4.到岗、出勤等纪律遵守情况。

5.提交的视频光盘。


八、成功的建议

1.严格遵守学校和幼儿园的各项要求。

2.认真完成考核要求的各项内容。

3.善于抓住各种机遇发展自己。

九、学术诚信要求

平时作业应自己完成,遇到疑难问题可与老师、同学讨论。雷同报告两份一律视为零分。

大纲制订人:张彩丽

大纲审定人:张彩丽

教学院长:张笑涛

制订日期:2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