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 |
教育实习 (Educational practice) |
课程代码 |
142008 |
开课学期 |
第7学期 |
开课年级 |
2017 |
课程性质 |
必修 |
课程学分 |
12 |
课程周数 |
18周 |
开课单位 |
许昌学院 |
适用专业 |
学前教育 |
二、预期学习成果
(一)课程定位
《教育实习》是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中的专业必修课,是集中实践教学的重要一环。它是学生将专业理论知识转化为教育专业实践的一条捷径。通过实习巩固学生的专业思想,加深对幼教工作的认识,培养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儿童的思想感情,并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确定自己的教育目标和理想,努力使自己做到德才兼备,成为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能将课堂中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运用于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处理好学与用的关系,在实践中逐步将所学的知识转化为能力。通过实习,整体检验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知识和技能,为适应幼教市场需要,尽快完成从学生到幼儿教师的转变做准备,为学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奠定基础。
(二)预期学习成果
成果1:观摩大、中、小班共10节以上的教学活动课并做好听课分析。
成果2:赏析大、中、小班其他不同类别的活动课6节。
成果3:上好15节的教学活动课。
成果4:录制所在实习基地教学名师或优秀教师一节完整课。
成果5:录制一节自己上课的完整录像。
成果6:每人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教育调查报告。
(三)对毕业要求的支撑
毕业要求 |
学习成果 |
毕业要求2.1幼儿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的能力。 |
成果1.2.3 |
毕业要求2.3教育反思与专业发展的能力。 |
4.5.6 |
三、实习/实训内容与时间分配
序号 |
实习/实训内容 |
学习要求 |
时间分配 (天数/周数) |
对应学习成果 |
1 |
第一周:校内见习 |
|
第一周 |
成果6 |
2 |
第二周至第十七周:观摩、听课、备课、上课、组织活动 |
1.观摩大、中、小班共10节以上的教学活动课并做好听课分析。 2.赏析大、中、小班其他不同类别的活动课6节。 3.上好15节的教学活动课。 4.录制所在实习基地教学名师或优秀教师一节完整课。 5.录制一节自己上课的完整录像。 |
第2—17周 |
成果1、2、3.、4、5 |
3 |
第十八周:总结 |
6.每人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教育调查报告。 |
第18周 |
成果6 |
四、实习/实训方式与方法
实习方法: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观摩、听课、备课、上课、组织教学活动。
实习指导:校内实习阶段由院内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岗前强化;校外实习阶段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其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五、实习/实训管理的基本要求
(对实习组织工作、指导教师、实习生、实习质量监控、实践条件与地点建议、实习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1. 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服从实习指导教师的统一安排和统一指挥,遵守实习期间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旅途上下车必须按规定时间集合,注意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得独自行动和在外住宿。
2.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听从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方案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实习任务。
3. 实习生应将每天实习观察的结果、实习心得收集整理,做好实习记录,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写好实习报告。对实习涉及到的保密内容,应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防止泄漏。
4.听从实习基地单位的管理,尊重实习单位工作人员,虚心向他们学习。除完成实习任务外,可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5.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安全要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机器设备、进入与实习无关的部门。
6.在实习期间,实习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由实习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损失,由实习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7.实习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原则上不得请假,遇特殊情况要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病事假天数超过实习天数1/3以上者,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六、实习报告要求
每人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教育调查报告(小四号字体、宋体、1.5倍行距,A4纸打印加封皮)
七、考核方式及评分标准
序号 |
考核/评价环节 |
考核/评价详细说明 |
所占比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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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综合考核。按实习计划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教学工作、保育工作、调查研究报告、所在实习基地教学名师或优秀教师一节完整课视频光盘;一节自己上课的完整录像(包括自我介绍、课程名称、课程目的介绍、课程内容等)等。专业考核主要内容:1.专业活动实习成绩考核评定;2.专业调查报告成绩考核评定。 |
基地指导教师占40%、实习基地占30%、学院指导教师占20%、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占1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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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核依据: 1.实习鉴定表; 2.专业实习原始材料、实习调查报告; 3.检查指导老师的评价; 4.到岗、出勤等纪律遵守情况。 5.提交的视频光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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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功的建议
1.严格遵守学校和幼儿园的各项要求。
2.认真完成考核要求的各项内容。
3.善于抓住各种机遇发展自己。
九、学术诚信要求
平时作业应自己完成,遇到疑难问题可与老师、同学讨论。雷同报告两份一律视为零分。
大纲制订人:张彩丽
大纲审定人:张彩丽
教学院长:张笑涛
制订日期:2020.9